《庄子的传播思想》吐槽的吐槽的答复

2021.1.21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修改于2022.3.30。

以下为吐槽者原文:

……我不得不吐槽一句:老兄在读第十一章时疏漏,“惟无用可以保身”是引用他人的观点,请参看注释。并且就《人间世》而言并无不妥。你所说《山木》中杀鸡的故事已经是外杂篇庄子后学在稷下学宫时掺入儒家学派观点后的看法了。

吐槽者的论点分为两个。

  1. “惟无用可以保身”是引用他人的观点,与《人间世》并无矛盾。
  2. 《山木》中杀鸡掺入儒家学派思想。

对此,我的答复如下:对于第一点。引用他人文献只有两个目的,要么赞同(包括部分赞同),要么不赞同。从这位吐槽者对《山木》的排斥来说,应该是赞同“惟无用可以保身”。既然是赞同,他人的观点与该吐槽者的观点就是一样的。

对于第二点。首先,《山木》中杀的是雁,非鸡。这反映出该吐槽者既没有认真读原文,也没有好好看译文。如果认真看了原文,应该说雁。如果认真看了译文,应该说鹅。(不知道该吐槽者看的是谁的译注。但凡是陈鼓应的,也不至于此。)无论是雁还是鹅,都不是鸡。至于为啥雁即是鹅,请看陈焕良著《训诂学与古汉语论集》,第121页。

然后就是外杂篇掺入儒家学派观点这一论点。此点可分引申为两点。

  1. 非庄子自著不能代表庄子思想。
  2. 外杂篇不能代表庄子思想。

第一点范围更大,所以疏漏更多。既然非庄子自著不能代表其思想,那么古往今来所有的研究者都是没能理解庄子,与庄子思想不符的。深入下去,就是不可知论。这是应该慎重的。

第二点,如果只强调内篇的真实性。那么《庄子的传播思想》就应该只引用内篇的原文,而不能引用外杂篇。虽然我现在手上没有书,但里面肯定是引用了外杂篇的。如此看来此书的编者也认为外杂篇有能够代表庄子思想的。

该吐槽者认为“惟无用可以保身”与《人间世》篇相符合。嘿嘿。ta可能不知道,张恒寿认为内篇也有掺杂,《人间世》的前三章非庄子作品,而外杂篇则有一些是庄子派较早作品。比如《秋水》以下六篇(包括《山木》)为庄子嫡派或庄子后学作品。

而且只谈外杂篇还是太笼统。你说外杂篇有窜入,我认同。你说《山木》篇有窜入,那可得拿出更具体的证据。不能因为某个国家有小偷,就说此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是小偷吧。

我认为,《山木》篇中杀雁与庄子的精神相符合。只有加上杀雁,庄子的精神才是完整的。

老子有言: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房屋中间是无才能居住。但边界处必须是有,不然无法遮风挡雨,又如何有室之用?故曰: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天下》篇说老子: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老子书中“无”、“有”一起来谈,并不单独强调哪一个。道是有与无的统一。魏晋的贵无与崇有都是一偏之见。

《史记·老庄列传》说庄子: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庄子继承了有无统一的观点。庄子的思想是有无之间的,并不单纯强调有或无,同样也不强调有用之用和无用之用。更多都是时候则是像司马迁所说与时迁移,应物变化。如此才能乘道德而浮游,继而保全自己。

吾为其无用而掊之(《逍遥游》)

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粗精焉。(《秋水》)

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山木》)

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有所极。(《则阳》)

知无用而始可言用矣。夫地非不广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则侧足而垫之,至黄泉,人尚有用乎?(《外物》)

以上都没有偏重于一方。脚下的土地与远方的土地,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以上就是我的答复。当然,我不认为我现在的观点是正确的。蘧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未尝不始于是之而卒诎之以非也。如果以后几十年,我的想法没有变化,岂不是白活了好多年?

而且,我看诸君皆智障,料诸君,看我应如是。以己是而人非,不正是庄子所批判的?但我还是那句话,对于想致力于庄子传播思想的人,应先通句读,把高亨、于省吾、刘文典、马叙伦、王叔岷、蒋门马等人读完再说吧。别半罐水,响叮当。前有“得蹄忘兔”,后有指雁为鸡。可不引以为戒乎?


上一篇答复发布后,吐槽者不服,仍然要吐槽。以下为原文:

事实是我依然需要吐槽:以庄周物我两忘,欲辨已忘言的人生境界来看,杀鸡,杀鹅,杀雁,或者还是杀什么并不重要,毕竟言者意之荃也。至于你饾饤文字之文风,乾嘉学派之考据癖,于庄周之道何啻缘木求鱼!

唉,看来我白写那么多字了。我在这儿说:读遍天下书,不读《说文》,犹不读书也。对方来一句,慧能是文盲,就能堵死我继续说下去的欲望。

所谓缘木求鱼,但蝼蚁稊稗,瓦甓屎溺,道无所不在,焉知无心插柳?

关于言者意之荃,我明明前文已经说了: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则阳》)

庄子的思想是有无之间的,并不单纯强调有或无,同样也不强调有用之用和无用之用。更多都是时候则是像司马迁所说与时迁移,应物变化。如此才能乘道德而浮游,继而保全自己。

言意之辩不过是魏晋时期的产物,你现在还没有自己思考而全盘接受?你非要说言者意之荃,那我就用欧阳建的《言尽意论》反驳。你的对手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你啥时候完全驳倒了“言尽意”再说吧。

关于杀的是雁,非鸡这一点。作者跳出这个框架,转而说杀啥都不重要。那肯定啊。因为按作者言者意之荃的逻辑,便应该“逢佛杀佛,逢罗汉杀罗汉,逢父母杀父母,逢亲眷杀亲眷,始得解脱。”

至于《山木》篇真伪的问题,我引用了张恒寿的观点,说明《山木》是庄子嫡派或庄子后学作品。吐槽者说《山木》是“稷下学宫时掺入儒家学派观点”,提都不提一下。

最后,辩有胜乎?所谓的吐槽,不过是自说自话而已。我只是想吐槽,并没想过要与你们交流。因为所谓的交流,只是两个人各说各话,谁也会不服谁。看看邵培仁与尹连根还有多少精力来继续“商榷”吧。还真不如线下pk一场。

就酱。